一、臭氧系统共用工程条件
1.1 电源条件
臭氧发生器使用 380V/3ph/50Hz 三相五线制电源,允许电源波动范围±5%,达不到要求需要增加稳压装置。尽量避免与大功率及频繁启动的用电设备共用一路电源。臭氧系统的配电,须留有充足的余量。
1.2 冷却水条件
臭氧发生器产生的热量需要释放出来,臭氧发生器冷却系统通过流过放电管外壁的冷却水来实现。任何不锈钢均对氯离子腐蚀相当敏感,特别是氯离子浓度高时需要相当重视:腐蚀的能力受水温和 PH 值的影响,水温越高 PH 越低腐蚀越快。客户提供冷却水源,压力≥0.2Mpa,温度≤30℃,浑浊度不超过 1 度(NTU),悬浮物≤10mg/L,硬度不大于 450mg/L,氯化物的浓度不大于 150mg/L(峰值不大于250 mg/L),COD 不大于 50mg/L,并不能在容器内造成沉积,这对臭氧发生器长期连续运行有好处。
1.3 接地条件
由于臭氧发生器为高压放电设备,臭氧发生器的金属底座和外壳应安全可靠接地,以保证设备和人身安全。因此,业主应在臭氧制备间内预埋接地装置,并预留接头,以便设备安装时与设备的接地端子连接。
1.4 臭氧间环境要求及安装前注意事项
(1)臭氧发生器及配套设备出厂时是完整设备,未经本公司许可任何人、单位不
得随意拆卸设备配件、仪表阀门及管路等附件。必须保持设备的完整性。
(2)设备间应远离尘源、腐蚀性物质源;远离高温、潮湿环境;远离振动源;房
间通风采光良好。房间高度应满足设备安装维修需要。房间温度 5-30℃左右,湿度<85%,避免机房内的温度过高是设备正常运行的可靠保障。气源处理设备与臭氧发生器最好隔间安装。如果条件有限,空压机、冷干机应单独安装于独立房间内。设备间内禁止使用爆炸性物质、易燃气体、腐蚀性气体及有机溶剂。
(3)地面坚固、平整,不易起灰尘。四壁应抹平,顶部应坚固,不得漏雨、落灰。地面最好有排水沟或排水地漏。
(4)设备就位时应按照平面布置图位置摆放、找平找正。要求横向水平度不大于
1mm/m,纵向水平度不大于 1mm/m。水平度用水平尺找正。设备找水平可使用金属垫片调整。
(5)设备包装在就位安装时暂不拆除。除包装底座、设备接口处包装外,其余部
分包装应待安装结束开始调试前拆除。避免就位安装时损伤设备外表面。
(6)压缩空气管路可以采用碳钢管,臭氧发生器前末级过滤器后管路、氧气和臭
氧管路必须采用不低于 304 级别材质无缝管或 PVC 管路,如有条件可以采用 316L 材质无缝管。如果从主管道引分支供气管时,接口应安装在主管道的上部,避免将冷凝水引入设备。
(7)设备间安装进气栅和通风口(通风管过长时加引风机)时应注意避免造成压
缩机、冷干机冷却空气的回流。进气栅应处于墙壁下部,通风口应处于空气对流处墙壁上部。空压机房的换气不采用通风管时换气量不小于 15m³/min.kw;采用通风管时换气量不小于 6m³/min.kw;kw 对应的是空压机功率。通风管允许压降不大于 25Pa。通风管空气流速不大于 5m/s。
(8)空压机、冷干机、储气罐、过滤器的排水管出口不得浸入水中,冷凝水应能
靠重力自然排放。
(9)设备、设备与墙壁和设备之间应留有安装维修空间,管路高度应便于仪表阀
门安装维修及人员穿行,发生室端口外应留足够空间便于放电体抽出维护。设备间内预留一路自来水管线,便于设备维修后的清洗。
(10)设备连接管路附件标准不得低于设备管路附件,压缩空气管路法兰密封垫
圈可以采用石棉垫圈,氧气及臭氧管路法兰密封垫圈采用四氟垫圈。法兰中心应与管道中心对中焊接。
(11)动力电缆、高压电缆不得与信号电缆一同布置,应分开铺设,避免干扰。
(12)动力电缆、气管路、水管路水平布置有交叉时应不同高度安装且保持一定
距离,原则上由高至低顺序是电缆、气管路、水管路。
二、注意事项及售后服务